关于做好我省资产评估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省评协 [作者] 综合部 [时间] 2022-03-16

黑评协〔2022〕6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近期,国内、省内多地发生本土疫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根据省委省政府、省财政厅、各地市防疫指挥部等要求,为全面加强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确保我省资产评估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万无一失”,现就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动态。各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不折不扣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以科学严谨务实的态度认清疫情防控形势任务、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要密切关注省内外疫情形势特别是近日哈尔滨市出现的病例旅居史等情况,密切关注各属地政府的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密切关注本机构职工及家属健康状况,做到深入了解、全面掌握、及时应对。

    二、加强管理,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机构要加强办公区域管理,保持机构内部卫生清洁,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扫码亮码、佩戴口罩、消毒消杀等防控规定,对于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要做好口罩、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资储备工作,保障从业人员执业安全。加强工作人员的管理,各机构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体行业从业人员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的区域。各机构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向属地政府、社区报告。

    三、督促指导,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各机构要加强职工教育管理,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要督促提高个人防护意识,认真落实接种新冠疫苗“应接尽接”要求,符合接种条件未接种、未完成全过程接种的,应尽快接种疫苗。要督促职工加强个人防护,养成勤洗手、戴口罩良好习惯,坚持非必要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做到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要督促职工落实上下班要求,引导职工乘坐私家车出行,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加强沟通,妥善做好评估业务。各机构要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提前做好客户沟通工作,如因疫情影响业务报告出具时间,应就相关变更事项与客户取得一致意见。同时,还应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周密及时做好评估工作计划的调整,除紧急、重大事项等确需现场处理的情况外,提倡采用电话、网络等方式灵活办公。若非必须,暂不建议安排人员出差,尽可能采取非见面沟通和网上执业。

    战“疫”仍在继续,防控绝不放松。希望各机构及广大从业人员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把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省评协将与行业全体同仁一道共渡难关、共担责任、共抗疫情,尽最大努力防范化解疫情风险,把因疫情带来的影响减至最低程度,为全面打赢打胜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做出积极贡献!

 

 

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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