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度行业财务报表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省评协 [作者] 综合部 [时间] 2022-02-09

黑评协〔2022〕4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章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19〕16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1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2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评协〔2021〕89号)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就报送2021年度行业财务报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行业财务报表的报送

    (一)网络报送

    1.2021年度行业财务报表网络报送将继续依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行业管理平台财务报表汇总模块”(以下称“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完成。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及相关使用说明书、讲解视频已于2022年1月11日上传开通,登录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网站(www.hljpas.org.cn),点击快速通道的“行业管理平台”链接,即可进入并使用财务报表汇总模块,查看相应使用说明书和讲解视频。

    2.各机构要及时完成有关数据填报工作,同时要认真撰写编表说明,包括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如机构成立时间,通过备案取得资产评估资质时间,机构现从业人员数量等内容。)、执业资产评估师数量及变动情况2021年度收入情况分析(包括本年度业务收入金额,应交纳单位会员会费及个人执业会员会费金额,同比上年收入情况对比并对增减幅度在40%的加以具体情况说明)特殊事项说明等。

    “编表说明”页下方“经审计财务报表”是指上传机构2021年度审计报告,“相关纳税申报表”是指上传机构已向税务部门申报的2021年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原则上首选提交审计报告,如公司确未做审计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则上传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传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

    3.财务报表汇总模块网上报送时间为2022年2月09日至2月20日,请各机构务必在此期间完成相应财务数据的填报。

    (二)纸质报送

    各机构网上报表录入并提交成功后,将审核通过后的整套纸质报表(包括:封面、编表说明、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会费情况汇总表)导出打印(一式一份),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原件一并报送至省评协。纸质报表每一页表格均须加盖机构公章(其中封面须填写报送人姓名、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须手写签名,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纸质报送一律采取邮寄方式,上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以当地邮戳及递出时间为准)。

    (三)会费交纳

    会费交纳事项另行通知,各机构需待省评协下发2022年会费交纳通知后,再按通知要求交纳会费。

    二、其他事项

    (一)填报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IE9以上版本IE浏览器,其他浏览器存在兼容问题,可能导致操作无法成功。

    (二)对已经取得财务报表汇总模块账号的机构,可直接登录填报;对未申请过财务报表汇总模块账号的机构,需要先申请账号,再登录填报。各机构的管理员账户中默认存在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各机构的管理员账号可以对本机构财务上报人员进行审核和赋权。

    (三)请各机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按上述时间要求保质完成本次工作。省评协将对上报报表予以严格审核,对数据不准、内容不全、资料不齐、格式不符的报表退回予以重报,拒不改正的将给予自律惩戒。

    三、联系方式

    省评协综合部(财务)

    联系人:王冬梅 0451-53621802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03号605室

    软件公司(技术支持)

    联系人:石如梁 13716265433;徐光宇 18515423171

 

 

 

 

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2年02月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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